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作风,4月9日,我院约谈90余家医药产品供应商集体签订2015年度《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会议由医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杨釜主持,医院院长张培森、分管院长谢大春、徐海荣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分管药品和设备工作的徐海荣副院长和谢大春副院长首先感谢和肯定医药产品供货企业对医院发展及人民健康做出的贡献,同时也指出当前卫生系统形势严峻,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供销双方相互监督、相互约束,防患于未然。
张培森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是从源头上遏制和纠正产品购销和使用中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医药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力措施。廉洁购销合同对双方购销程序、廉洁责任、违反协议的惩处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将有助于对医药产品购销和使用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构建良好的购销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
最后杨釜书记明确要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暗示、索要和收受产品发票价格以外的现金及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不准向供应商报销应由单位和个人负责的费用,不准因未得到好处而故意刁难供应商;如有违规行为,立即按有关制度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请供应商监督。第二、供货企业营销代表不能到医院临床医技科室、门诊部、病房从事促销活动,禁止采取为临床提供促销费、开单费、统方费及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邀请外出旅游、赞助科室等一系列不正当促销手段,如有违反,医院绝不手软,一经查实,将该企业纳入“黑名单”,终止购销合同,停止产品供应,同时上报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会上张培森院长与各家医药产品供货企业签订了《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两家供货企业代表上台发言,对医院的举措表示坚决支持,并代表所有供货企业做出承诺:在今后的营销活动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廉洁诚实守信,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互利共赢。(gj)


Copyright © 2006-2025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13027823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