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自贡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细则》(自疫领办【2021】65号)精神,根据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现就我院院内调研活动中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院参加采购调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要求,供应商代表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如实报告个人信息,填写《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商来院采购调研活动防疫筛查登记表》,并加盖单位鲜章,此表请在来院参加采购调研活动当日填写,填写后交与经办人员。表内1-11项需全部符合方可来院参加院内调研活动。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供应商来院参加采购调研活动的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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