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市委要求和《十二届中共自贡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19年6月5日起,对市三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三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到其下属工作部门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要求,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员干部不担当作为等突出问题,以及涉及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方面。
三、接受信访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18990063080;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贡井区筱溪街胜利巷156号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视光中心门前、西区大门
(三)电子邮箱:18990063080@163.com;
(四)来信地址:贡井区筱溪街胜利巷156号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区办公楼4楼(巡察组办公室)收(邮政编码:643020);
(五)来访接待点:贡井区筱溪街胜利巷156号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区办公楼4楼巡察组办公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采取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举报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至20:00。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预市三医院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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