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门诊处方流转工作相关情况的公示
各相关配送企业: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川卫发〔2019〕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请示市卫健委及市市场监管局同意,我院启动了门诊处方流转相关工作。医院经市场调查、公开招投标等程序,确定四川省华芝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处方流转合作方。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我院支付处方流转药房(以下简称“定点药房”)房租和医疗药事管理培训指导费等相关费用,并接受我院有关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的考核、指导与监督。
经前期准备,我院门诊处方流转工作即将于本月中旬正式运行。在充分考虑药品安全性的前提下,经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遴选确定了金莲清热泡腾片等自费药品作为处方流转品种,流转品种转由定点药房配备,患者就诊缴费后直接在定点药房所设便民取药处取用,我院门诊药房将不再配备。具体流转品种已悉数电告各相关配送企业,请予知悉、理解并配合。
特此公告。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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