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普通科室陪护人员/探视者监测管理制度》要求,从2月10日起,对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加强管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严格控制留陪护,确需留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医嘱,实行登记管理。原则上1名患者留1名陪护人员,重症、大手术患者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护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相对固定,并到护士站办理陪护卡方可留陪(办理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感染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不留陪伴。
2.陪护人员与探视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病区需对陪护人员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并在体温监测单上记录。
3.陪护人员加强自我观察,在住院期间注意手卫生、佩戴口罩及个人防护,不得在医院其他地方走动和逗留,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并由科室相应责任人护送到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探视人员尽量不到医院探视患者,可通过手机问候。若必须探视,每位患者探视人数不超过1人,并在指定时间段探视并尽量缩短探视时间(普通病房探视时间为每天07:00—08:00,11:30—12:30,17:00—20:00;ICU探视时间为16:00-16:30),不到医院其他区域走动和逗留,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
5.探视者均需在进行体温监测后进入病区,进出医院需佩戴口罩。
6.陪伴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不得随意占用空床,调换或两人睡一张床,不在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分类放置。
7.陪伴或探视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