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2023版)
T/CMEAS 012-2023
1 范围

在信息系统中,对高警示药品进行特殊标记。
示例:在高警示药品名称前加★进行标识;或者,以不同颜色、斜体字体进行醒目提示。
6 高警示药品存储环节的风险管理
6.1 存储
A级高警示药品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应有警示标识;并对相似药品进行物理隔离和标注。
6.2 效期管理
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6.3 病区管理
病区备用药品、操作用药品中的高警示药品储存管理遵循专区存放、专用标识、专人管理原则,严格做到基数管理和交接班管理。
7 高警示药品处方环节的风险管理
7.1 医嘱形式
除紧急抢救等特殊情况外,高警示药品应采用电子医嘱,避免使用口头医嘱和手写医嘱。
7.2 信息化管理
将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对应的风险点、风险级别录入审方软件并嵌入到医院信息系统。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在医师录入处方、药师审核处方界面,增加提示、限制、警示、查询、计算等功能,对不合理处方应用信息化手段给予提醒或拦截。
7.3 药师审核
药师在审核高警示药品医嘱发现问题时,应在调配前联系处方医师,提出更改或调整建议。处方审核要点包括但不限于适应症、禁忌证、给药途径、给药剂量、浓度、疗程、药物相互作用等内容。
7.4 处方点评
针对用药错误主要来源于处方环节的高警示药品,开展专项处方点评,及时反馈不合理使用情况。
8 高警示药品调剂环节的风险管理
8.1 看似听似(Look-alike and sound-alike,LASA)药品管理
8.1.1 医疗机构加强LASA药品管理,建立及动态调整药品目录及图册、分区域摆放、粘贴警示标识等。
8.1.2 对于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中新增药品和临时采购药品,使用前应检查新增药品的包装和标签并且与药品目录中的其他药品进行对比,识别潜在混淆风险。
8.2 药师调剂高警示药品注意事项
药师在调剂高警示药品时应执行“四查十对”,包括: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对剂型,对规格,对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对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严格做到双人复核。特殊情况下,如急诊药品调剂室单人值班等情况,在“四查十对”原则基础上,严格做到双次复核。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荐配置智能识别药品设备辅助药品调剂。
9 高警示药品使用环节的风险管理
9.1 身份与药品识别风险管理
使用条码辅助给药技术(Bar code medication administration,BCMA),严格核对药品和患者信息,执行“三查八对”,遵医嘱调配、发放药品,全程管理病人的服药情况。“三查八对”包括: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浓度、用法、有效期。
9.2 给药剂量的风险管理
9.2.1 院前急救护理给药环节,推荐使用辅助药物剂量计算移动APP或微信小程序智能工具,降低给药剂量计算错误率,缩短给药时间。
9.2.2 推荐采用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管理模式,可有效提高微量泵泵入时微量泵的调节依据准确率,减少泵入药物给药错误。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模式是一种质量管理与可靠性分析的管理工具,其能通过分析已发生的失效模式及其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而减少错误的再次发生。
9.3 鞘内注射注意事项
9.3.1 注射器药品标签粘贴正确:鞘内药物应单独包装,并在注射器和外容器上清楚地标明“鞘内使用”。非鞘内注射的高警示药品,如长春新碱,应在注射器和外容器上清楚标记:“仅供静脉注射”,而不是“严禁鞘内注射”。
9.3.2 将静脉用药与鞘内注射药物分别放置。
9.3.3 行鞘内注射的护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在鞘内注射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所用药品,避免装有药物的静脉给药注射器与鞘内注射器相混淆。
9.4 口头医嘱管理
护士复述医师医嘱,并与医师确认后执行,并记录口头医嘱时间、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提醒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9.5 患者自备药管理
9.5.1 患者在住院期间原则上只使用本院调剂的药品,不应使用自备药品。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避免中断药物治疗,可考虑使用自备药品。
9.5.2 为减少自备药用药错误,建议入院检查患者是否自备高警示药品,并详细记录药品信息,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将自备药品纳入患者医嘱管理;在药品名称前标注自备药,护士可凭医嘱接收、核对、使用患者自备药。
9.6 临床药师参与高警示药品用药监护
9.6.1 对于已经实施分级药学监护的医疗机构,建议结合医疗机构内的高警示药品目录,对使用高警示药品的患者实施二级及以上监护,制定监护方案,监测相关指标。
9.6.2 临床药师应参与包含高警示药品的治疗方案的制定与监护,评估高警示药品的用药医嘱是否适当,发现存在安全风险的医嘱,与临床医师沟通提出调整建议。
9.6.3 对影响药物治疗效果或出现明显不良反应的高警示药品进行治疗药物监测或相关实验室检查,临床药师根据监测结果提出治疗方案调整建议。
9.7 患者参与用药安全管理
通过用药教育和药物重整,促进患者参与用药安全,从而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在进行用药教育的全过程中,使患者成为药学监护的积极参与者,主动提出用药相关的问题。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鼓励社区患者代表加入医疗机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委员会或参与非正式会议。
9.8 门诊患者高警示药品用药指导
针对门诊患者,对使用A级高警示药品中的胰岛素、B级高警示药品中降糖药物及口服药物的患者及首次使用C级高警示药品的患者进行详细的用药指导。
9.9 住院患者高警示药品用药指导
针对住院患者,对使用A级高警示药品中的胰岛素、B级高警示药品中降糖药物及口服药物、C级高警示药品的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并发放用药指导单。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关注复杂药物治疗方案、关注用药依从性差的患者,并进行随访,有助于确保患者更好地遵守治疗计划、降低再入院风险。
9.10 患者用药依从性评估工具
Morisky 服药依从性量表(8-item Morisky medication adherence scale,MMAS-8)应用较普遍,可作为患者用药依从性评估工具。
9.11 合理用药科普宣传
需要增强公众用药安全风险意识,针对高警示药品合理使用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科普宣传工作,需要增强公众用药安全风险意识。
10 高警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
10.1 不良反应/事件管理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有助于识别风险。采用主动监测系统或工具对高警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识别预警,有利于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处置与干预。
10.1.1 建立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针对高警示药品开展专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分析管理。
10.1.2 利用主动监测系统或工具实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预警功能,防范用药风险。
10.2 增强高警示药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意识
药品风险沟通与协调在提高全社会患者安全意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应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高警示药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意识。
10.2.1 医疗机构设立用药安全主管,负责预防用药错误的策略制定与实施。
10.2.2 加强高警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培训,动态更新相关培训内容。
10.2.3 提高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意识,建立奖励机制,并对药品不良反应漏报情况进行考核。
10.2.4 医疗机构通过主动与监管部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行业学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联络,建立双向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
11 高警示药品培训管理
11.1 总体要求
应由药师主导,每年至少进行1次高警示药品管理、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11.2 培训内容
11.2.1 针对不同区域范围(全球范围、全国范围或医疗机构内)的药物警戒信息和临床安全用药监测数据,以及对易发生严重用药错误的药品进行重点培训。
11.2.2 直接参与安全性监测及管理的人员,应增加用药错误的根因分析方法学(Root cause analysis,RCA)以及如何完善系统设计方面的培训。
11.3 培训对象
根据本机构的临床用药安全监测数据,针对引发各风险环节的用药错误人员,有侧重地制定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推荐针对医师处方环节的用药错误带来的药源性不良事件开展专项培训。
附件:
| 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推荐目录(2023版) | ||
| 警示级别 | 药物类别 | 代表药物 |
| A级 | 高浓度电解质 | 10%氯化钠注射液、10%或15%氯化钾注射液、25%硫酸镁注射液 |
| 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浓度≥20% | 50%葡萄糖注射液 | |
| 胰岛素,皮下或静脉用 | 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等 | |
| 麻醉药,普通、吸入或静脉用 | 丙泊酚、七氟烷、依托咪酯等 | |
| 抗心律失常药,静脉用 | 胺碘酮、利多卡因等 | |
| ≥100mL灭菌注射用水(注射、吸入或冲洗用) | 灭菌注射用水 | |
|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静脉用 | 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 | |
| 肾上腺素受体拮抗药,静脉用 | 普萘洛尔、美托洛尔、艾司洛尔等 | |
| 强心药,静脉用 | 去乙酰毛花苷、米力农等 | |
| 抗栓药,非肠道用 | 低分子量肝素、替罗非班、阿加曲班、比伐卢定、阿替普酶等 | |
| 抗肿瘤药物,静脉用 | 顺铂、紫杉醇、表柔比星等 | |
| 硬膜外或鞘内注射药 | 利多卡因(硬膜外注射)、地塞米松(鞘内注射)等 | |
| 阿片类镇痛药,静脉用 | 吗啡、舒芬太尼等 | |
| 造影剂,静脉用 | 碘海醇、碘克沙醇等 | |
| 其他 | 硝普钠注射液、注射用三氧化二砷、阿托品注射液(规格≥5mg/支)、肾上腺素(皮下注射) | |
| B级 | 抗栓药,口服 | 华法林、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等 |
| 肠外营养制剂 | 小儿复方氨基酸(19AA-I)、复方氨基酸(18AA-II)等 | |
| 抗肿瘤药物(其中的传统治疗药物及内分泌治疗药物),口服 | 卡培他滨、巯嘌呤、依托泊苷、阿那曲唑、他莫昔芬、氟他胺等 | |
| 神经肌肉阻断剂,静脉用 | 维库溴铵、罗库溴铵等 | |
| 茶碱类药物,静脉用 | 多索茶碱、氨茶碱等 | |
| 脂质体的药物和传统的同类药物 | 两性霉素B、两性霉素B脂质体 | |
| 中度镇静药,静脉用 | 咪达唑仑等 | |
| 加压素,静脉注射或骨髓腔内注射 | 加压素、特利加压素、去氨加压素等 | |
| 中度镇静药,小儿口服 | 水合氯醛 | |
| 胺碘酮、美西律、普罗帕酮等 | 胺碘酮、美西律、普罗帕酮等 | |
| 阿片类镇痛药,经皮及口服 | 吗啡、羟考酮、芬太尼等 | |
| 降糖药(其中的胰岛素促泌剂、胰岛素增敏剂、双胍类、GLP-1受体激动剂) | 格列美脲、瑞格列奈、吡格列酮、二甲双胍、利拉鲁肽、度拉糖肽等 | |
| 其他 | 万古霉素、凝血酶散、缩宫素(静脉用)、异丙嗪(静脉用) | |
| C级 | 抗肿瘤药物(其中的靶向治疗药物),口服 | 吉非替尼、奥拉帕利、索拉非尼等 |
| 降糖药(其中的葡萄糖酐酶抑制剂、DPP-4抑制剂、SGLT-2抑制剂) | 阿卡波糖、达格列净、西格列汀等 | |
| 对育龄人群有生殖毒性药品,口服 | 阿维A、异维A酸、利巴韦林、沙利度胺等 | |
| 免疫抑制剂,口服 | 环孢素、他克莫司等 | |
| 抗癫痫药,口服 | 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等 | |
| 其他 | 甲氨蝶呤(非肿瘤用途)、阿片酊、高锰酸钾外用制剂、地高辛、硝酸甘油、阿仑磷酸钠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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